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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飞标司发《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快来看看做了哪些修改
来源:智能鸟无人机2016-07-14 16:49
近日,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发布《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新《规定》共包含目的、适用范围、法规解释、定义、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的管理、局方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的管理、修订说明和咨询通告施行九大部分。

主要修改处:

1)标题

新《规定》将原来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更改为“民用无人机驾驶员”。

2)适用范围

新《规定》增加了适用无人机分类。

3)备案制度

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实施了分类管理,增加了管理备案制度,提出Ⅰ、Ⅱ类(即7公斤以下)如运行需要,驾驶员可在无人机云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真实身份信息、所使用的无人机型号,并通过在线法规测试。

4)行业协会规定

建立驾驶员考试体系和标准化考试流程,可实现驾驶员训练、考试全流程电子化实时监测;建立驾驶员管理体系,可以统计和管理驾驶员在持证期间的运行和培训的飞行经历、违章处罚等记录。

5)其他

删除了原规定中第8条“运行要求”的内容。

全文:

民航局飞标司发布《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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