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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民用航空局2016-06-02 14:55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大学、飞行学院、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飞行员协会、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近年来随着技术进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也称远程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在国内外得到了蓬勃发展,其驾驶员数量也在快速增加。面对这样的情况,飞行标准司按照国际民航组织的标准,结合我国无人机运行特点,制定本《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在不妨碍民用无人机多元发展的前提下,针对目前出现的无人机系统的驾驶员实施指导性管理,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现就该暂行规定征求各单位意见,请将书面意见于2016年6月30日前反馈我司。

飞标司联系人:曾鸣

电话:010-64091454

邮箱: zengming@caac.gov.cn

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

2016年6月2日


附件: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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