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6分钟送血到位!自贡医院成功抢救一位失血量达2500m
2024-12-05无人机市场繁荣的背后,飞行事故频发也使争议接踵而至。
一、无人机飞行隐患
(“南京地铁无人机坠落“事件中坠落的四旋翼飞行器图片)
在国外,无人机的闯祸记录也不断更新。
(“无人机闯白宫“事件中的无人机图片)
无独有偶,4月22日,日本首相官邸内的工作人员在官邸的屋顶上发现了一架坠落的小型无人机。随后一名自称“操控无人机飞到官邸”的男子向警方自首。男子承认此举是为了抗议核电,称在无人机携带的塑料容器内装入了福岛的沙子。
近几年民用无人机市场的爆发式的增长,引发的担忧也与日俱增。很多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发烧友”往往会因为操作不当使无人机坠落,引发各种安全问题。有专业人士曾经做过专门的测试,以一款国产专业级的无人机航拍飞行器为例,该飞行器机身自重3.3公斤,加上飞行控制系统部件、机载云台、高清图系统机载端、一块锂电池、机载相机等设备,假如其以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在高度为100米左右的空中飞行,一旦坠机,其坠落所产生的能量与3块砖头从100米扔下所产生的能量相仿。再有就是空中的鸟对飞机造成的伤害早有所闻,一旦飞行当中的鸟儿与飞机相撞就会造成机毁人亡的严重后果。
二、防范于未然
当无人机飞行时,各种因素都会影响无人机飞行,导致无人机坠毁的原因有很多。地形、风速风向、操纵、电量、信号、超出飞行限度、机器故障、驾驶员水平参差不齐都会造成无人机“失事”,如何防范于未然?
1、定期检查机器性能,要保证机器的起飞时无故障。
2、起飞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校准指南针,检查卫星的个数,留意机器的电池电压是否正常。
3、机器起飞后,要留意飞机稳定性,如果出现干扰,应尽快降落。
4、避免在人口密集地区、飞机场附近、高压电力等危险区域内飞行。
5、关注天气状况,留意降雨、风速、湿度。
6、切勿劳累飞行,电机长时间的飞行要检查是否劳损,也不要随意的改装设备。
三 、无人机驾驶需“驾照”
(无人机驾驶执照)
许多无人机操作者想当然的以为只要按照使用说明书遥控就可以了,但无人机操作并非如此简单。无人机驾驶员也需要具备专业的飞行知识和操纵技能,需考驾照持证上岗。但目前,持有无人机驾驶员资格证的人并不多。据AOPA(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统计,截至今年9月份,全国无人机训练机构仅31家,获得无人机驾照人数仅有800名,“持证上岗”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数量严重不足。大部分航拍公司、无人机研发生产公司等,基本上处于黑飞状态。
无人机的驾照跟汽车驾照一样,并且驾照也要分为几种类型。发照机构分别是民航局和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
四、符合规定飞行的可保险理赔
价格高昂的无人机却频发飞行事故,这是否成为你购买无人机的“拦路虎”?现在你不用再担心巨额款项随飞行事故烟消云散,无人机保险将会对你符合规定飞行的无人机保险理赔。随着无人机的普及,其配套产品也逐渐跟进,保险业务就是其中之一。就像驾驶汽车出事后有保险公司理赔,操作无人机出了事故,也将由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条款中规定,对于无人机驾驶员,需具备中国民航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相应操作资质的人员;无人机不得违反中国民航《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飞行,目前,只要符合中国民航局相关规定的飞行,均属赔付范围。保险条款中规定严格的“合法”“合规”要求显得有些严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大多数“飞友”的无人机飞行活动,还属于“黑飞”范畴。目前尚无赔付案例。
开发无人机保险是一个好事,因为从安全角度讲有一份保障。如果出现无人机失控而伤及人和物的情况,保险可以分担驾驶人部分的赔偿费用。但目前国家对于无人机驾驶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清晰,不像普通机动车那样明确,机器出现意外后的责任划分也很难界定。
五、政策监管
安全管制方面,目前国外无人机监管政策紧松各异。今年2月,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出台商业无人机监管草案,规定所有无人机须在操控员的视线之内飞行;相反,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对无人机的监管政策则较为宽松,例如在加拿大只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那么无人机的商业运营都是合法的。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2013年出台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使用管理问题进行了规定。《暂行规定》第5条第1款指出了无人机“无须证照管理”的三种情况,包括“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在视距内运行的微型无人机”和“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其次,《暂行规定》根据飞机质量大小将无人机划分为“微型无人机”、“轻型无人机”、“小型无人机”和“大型无人机”四类。其中,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质量小于等于7千克的无人机”。也就是说,当空机质量小于等于7千克的无人机在驾驶员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的区域内飞行时,该无人机驾驶员无须证照管理。
对于无人机飞行活动,中国民航局在《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该《办法》第三条明确:组织实施民用无人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规定申请划设和使用空域,接受飞行活动管理和空中交通服务,保证飞行安全。而在《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对于“飞行空域的划设与使用”,有明确规定: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使用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飞行管制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另外,该《条例》在“飞行活动的管理”中明确: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长期以来,无人机的安全性一直遭到相当一部分人的质疑,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无人机在民用领域的应用。但无人机技术在进一步提高、相关法律逐步完善、民众飞行安全意识日益加强,其当前所存在的一些影响飞行安全的问题也较容易通过技术手段来得到控制或缓解,因此从总体上讲是瑕不掩瑜的。今后,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运用的成熟,民用无人机的安全性也会不断提高。解决了后顾之忧的无人机,在未来会更加卓越的应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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